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提出,摆脱贫困的县设立5年过渡期,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可以理解为从雪中送炭到锦上添花的变化。”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院长雷明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解读为什么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将采取哪些措施,未来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将以何种方式共存。
为什么需要过渡期?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2021年,将实现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可以理解为从雪中送炭到锦上添花的变化。”雷明表示,脱贫攻坚是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解决基本生存需要和社会尊严问题。基本保障任务目标实现后,需要关注的就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新要求。
2020年,我国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雷明解释,8年脱贫攻坚战是“冲锋式攻坚”,是集中资源进行支持,而乡村振兴工作需要向常态化转变。
两种不同方式任务之间,工作方式方法存在差异,需要有效衔接转化和平稳过渡,实现长效化的制度安排、机制设计和组织保障等内容。雷明特别强调,转化过程中最关键的就是把握好两大机制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