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官网2月18日消息,该委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解决东北地区人口减少问题的建议》时表示,东北地区可以探索全面放开生育限制,这一答复近日引发公众讨论。
对此,浙江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副教授姚引妹表示,这一表态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的生育政策包容性的一种体现。但与此同时,她指出,即便未来东北地区全面放开生育限制,也很难逆转生育率下降这一趋势。
社会经济的发展会带来生育率的自然下降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经济社会因素已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
姚引妹表示,经济快速发展之后会促进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无论我国此前是否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生育率都会降低。从国际看,发达国家经历的相关变化表明,生育率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下降,发达国家大多采取鼓励生育政策,但生育率依然下降。
从国内看,目前全国各省份生育率差异已其经济发展水平呈负相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出生率相对较低,附合世界人口发展的一般规律。
她介绍,2019年,人口出生率大于13‰的地区有5个,分别是西藏、宁夏、青海、贵州、广西,这些地区既是少数民族地区,也是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另一方面,我国“单独”和“普二”生育政策的调整,生育堆积在短短几年时间基本释放完毕,说明生育政策的潜力基本完成,生育政策的调节作用有限。
实际上,经济发展就会让人们享受到更加完善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从人口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随着孩子养育成本上升,孩子的效用下降了。
而在社会的发展下,女性受教育水平增高,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在学业及工作层面,因此生育意愿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