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家期待已久的10月小长假临近,出行高峰也将到来。对于电动车车主们而言,在10月1日之后,电动车、三轮车和四轮车的出行管理也将面临一些新的变化。
那么,从10月1日开始,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将有哪些新规实施呢?下面小辣椒将为大家整理一下。
山东:10月1日开始,禁止生产和销售电动三、四轮车
山东省是知名的电动三轮四轮车生产基地,近日山东滨州发布的通知:从10月1日起,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未纳入工信部的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的个人和单位,一旦构成犯罪,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对10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到2025年12月31日,过渡期后将禁止这两类车上路行驶和停放。
这一措施的出台,避免了消费者因选购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无法上牌上路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