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引发广泛关注的四川达州“天降木块砸死老人案”,一审判决结果终于出炉:肇事男孩方和物业均被判担责赔偿!9月16日,死者肖某某的家属告诉记者,家属已收到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法院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物业方承担次要责任,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
目前,两被告不服,已提起上诉。
▲致老人身亡的木块受访者供图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28日17时许,被告杨某霖放学回家,途经案涉“科华南城印象”3号楼时,17时12分21秒乘坐该栋楼客梯电梯上楼。17时14分40秒电梯到达32楼后,杨某霖便出电梯径直往楼梯间上3号楼楼顶玩耍。
玩耍中,杨某霖将一块带有钉子的木块从该楼顶推下,木块坠下后,砸中路过此地的行人肖某某(本案死者,男,1959年11月10日出生)。17时17分36秒,杨某霖从30楼乘坐货梯电梯下至一楼,杨某霖下楼后看见很多人围观,肖某某躺在地上,随后回到该小区6号楼自己家里。肖某某于当日17时34分被送至渠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于当日18时05分因呼吸心跳骤停而死亡。
2023年3月23日,渠县公安局作出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是死者肖某某死亡原因系钝性外力作用致胸骨粉碎性骨折、多根肋骨骨折及上腔静脉破裂并发失血性休克死亡。
肇事方担责70%
物业担责30%
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杨某霖放学回家途中脱离监护,独自一人来到高达32层的“科华南城印象”3号楼楼顶,在玩耍中将该楼顶的木块推下砸中行人肖某某。根据已有证据,足以证实被告杨某霖将木块从案涉楼栋的楼顶推下,是造成肖某某死亡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