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未婚职工购房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_产业市场_微材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机器人  网站建设  摩托车  用户体验 

辽宁盘锦:未婚职工购房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

   日期:2014-01-11 22:46:25     来源:新华网    作者:258信息网    浏览:45    
核心提示:新华网辽宁1月11日电(记者周宝胜、石庆伟)未婚职工如果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除了这条,辽宁省盘锦市今年元旦开
 新华网辽宁1月11日电(记者周宝胜、石庆伟)“未婚职工如果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除了这条,辽宁省盘锦市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新规还包括,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的,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救急。

  据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新颁布实施的公积金管理办法同时规定,未婚职工购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时,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界定参照医保规定标准)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医保报销后余下的医疗费金额。规定对重大疾病限定为九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微材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gzbj58.com/1285.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w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