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看到,这些协议书是高速临县段建设项目协调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甲方为施工单位,乙方是土地所有方,每一户村民一份协议,最后由甲乙、乡镇、建管处和县协调办五方认同盖章签字。甲方一栏负责人签字处是乔福财的签名,并加盖安徽交建岢临高速LJ9合同段项目部印章。
然而,安徽交建否认乔福财的身份,其出面接受记者采访的财务部副经理沙先宝(原在岢临高速LJ段项目部工作)回应:安徽交建中标后,与吕梁的山西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合作(以下简称力通公司),力通公司主要负责协调与地方的关系,乔福财是力通公司的代表(力通公司还有一个代表叫冯平喜,二人以冯平喜为主),项目部公章是他们抢去的。他们还用公章打借条,侵占工程款。对此,安徽交建已向临县警方报案。
为了反驳安徽交建的说法,乔福财道出了内幕:“什么抢来的公章?项目部的公章还是我去公安备案刻制的呢,我和冯平喜就是借用安徽交建的资质,力通公司也是借用一下名义,我们才是工程的实际承建方。”
据乔福财介绍,他和冯平喜都是吕梁市人,曾经合伙承建过太佳(太原—陕西佳县)高速公路标段的工程,那次投标借用的是长沙某路桥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的资质,在太佳高速即将完工的时候,得到岢临高速招标的消息,便借用了安徽交建、长沙公司等三家有资质的企业名义去报名竞标,最后安徽交建中标LJ9段,当时标的总额为3.8亿元,后来略有调整。
乔福财说,借用其他企业的名义从报名到竞标,每一步都要支付几万元的费用,中标后,出借方再按标的总额的2%或3%收取借用费。
在岢临高速LJ9标段一侧料场内,还摆放着两个大型储料罐,罐体写有“长沙路桥”字样,乔福财说那是他们借用长沙公司名义在太佳高速施工时购置的,后来移到岢临高速继续使用。
“前期启动资金和1600万元质量保证金都是冯平喜和我筹借的,自始至终安徽交建没出一分钱。”乔福财出示了2011年1至3月份的4份银行汇款单,是以冯平喜或力通公司名义汇给安徽交建的,总金额2400多万元,说这里面包含给安徽交建的借用资质费和向建管处交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乔福财又向记者提供了与冯平喜的合伙协议,来证实二人的合伙关系。协议内容为:合伙经营岢临高速LJ9标项目,冯占股份70%,乔占30%;开工总投资3700万元,冯出资2700万元,乔出资1000万元。
乔福财说,安徽交建派了三四个人常住项目部,其实什么事也不管,工资食宿、差旅费用全由项目部承担。
对于冯、乔借用安徽交建资质的事情,建管处米慧杰处长表示并未察觉:“每次去检查安徽交建的人都在。”
之所以和安徽交建闹翻,是在工程基本完工后,安徽交建收回了项目部公章和财权,否认冯、乔二人是工程的实际投资管理者。乔福财说:“一下卡住了我的脖子,每天有很多人堵着家门要债,连建管处拨付的80万元工程缺陷修复款都扣了,我怎么修复?出了事故谁负责?”
安徽交建财务部副经理沙先宝则称,他并不清楚出借资质的事情,也不知道与力通公司合作协议的内容,但听说不管盈利多少,安徽交建会获得总工程款的3%。
据了解,除以上质量问题外,此工程还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对于岢临高速公路上的这些“豆腐渣”如何处理,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会否受到追究,《法治周末》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