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文章《管好身边人》,剖析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委原书记郑小燕案。
据报道,在郑小燕的“操盘”下,她的丈夫、弟弟、妹妹、女婿,甚至丈夫的妹夫、弟弟的连襟等多人牵涉其中。“夫妻同日留置、姐弟先后落网、亲属一起被查,郑小燕案呈现出裙带风严重、权力渗透深、贪腐时间长和共谋型腐败四大特点。”清远市纪委监委专案组负责同志指出,除郑小燕外,该案还涉及其8名亲属,其中,被立案4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郑小燕出生于1964年11月,广东清城人,在职大学学历,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后,郑小燕在清远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任教,后任园长助理、副园长,1996年任清远市妇联副主席,2003年任清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后任清新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县纪委书记,清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
2008年,郑小燕任清新县县长。2012年11月,清新县撤县设区。2013年4月,郑小燕任清新区委书记,2019年10月被免职,后任清远市委副秘书长、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级调研员。2023年2月16日,郑小燕被查。同年9月,郑小燕被双开。
经查,郑小燕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对亲属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用地指标调配、政府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