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生互相怂恿性侵醉酒女生被判刑
在朋友家喝酒后,两00后男生怂恿对方与饮酒女生发生关系。小华和小明(均为化名)同为青海人,小华生于2004年2月,小明生于2005年1月。
“案发前,小华和小明是某技校同班同学。”两男生互相怂恿性侵醉酒女生被判刑!
案发前,经人介绍,小明认识了年龄相仿的女孩小芳(化名),两人经常在网上聊天。2023年4月16日下午,被告人小明、小华,与小芳等人共同到西宁市某轮滑场所玩耍,至17日凌晨0时许各自散去。凌晨1时许,被告人小明、小华等通过微信与小芳相约至小明朋友家中喝酒。4时许,被害人小芳酒后睡在次卧,小明和小华在客厅通过微信互相怂恿对方与小芳发生性关系。被告人小明窜至小芳睡觉房间,不顾小芳反抗强行发生性关系后退出卧室进入客厅。被告人小华又窜进小芳睡觉房间,欲强行发生性关系,因小芳激烈反抗而未得逞。
2023年4月17日5时许,小芳打电话报警,小明、小华在案发现场等待民警出警,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以强奸罪分别判两人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六个月
2023年4月18日,因涉嫌犯强奸罪,小明、小华被刑事拘留,今年5月24日被逮捕。
案发后,小明、小华亲属分别赔偿小芳精神损失10000元,合计20000元。小芳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从轻、减轻或免除二人刑事责任。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趁被害人小芳酒后睡觉之际,被告人小明强行与小芳发生性关系,被告人小华因被害人反抗未得逞,二被告人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均构成强奸罪,且具有轮奸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