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最新消息:近期,一度引发市民关注的入川毛肚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过司法机关持续不断的办理,案件相关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
知名火锅店以“口水油”供顾客食用牟取暴利持续时间长达二年十个月
该店以重复使用应当废弃的回收火锅红油汤(以下简称口水油)方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至案发时销售火锅锅底6万5千余个。经价格鉴定部门鉴定、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涉案火锅锅底销售金额170万余元。牛某、王某等人以重复使用应当废弃的“口水油”方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时间跨度二年十个月。
2021年10月,案发时,现场扣押已过滤的口水油500余公斤、待上桌的回收成品口水油火锅底料50余盆,共抓获涉案人员27名。牛某、王某受到刑事处罚获重罪并处罚金
其中,判决被告人牛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五万元。
一审宣判后,牛某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于2023年7月13日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裁定。
法院判决支持各被告支付512万512万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
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发现本案线索,认为入川火锅店重复使用应当废弃的“口水油”,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权益,立即立案审查并进行了诉前公告。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7日恢复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