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医院擅自火化尸体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报道,山东青岛即墨区中医院在没有经过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一名患有胰腺炎的男子的尸体送去火化。家属怀疑医院存在医疗事故,要求走司法程序,但却遭到了医院的拒绝和推诿。这样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家属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医患信任和社会公平正义。
9月11日,山东青岛赵女士向记者提起失去丈夫之痛,异常气愤,
她质疑医院未经家属同意私自将遗体拉去殡仪馆火化。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证实,不仅赵女士报案,医院方面也报警处理,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已介入调查。
肚痛入院确诊胰腺炎住院8天出院前突然病亡
赵女士介绍,丈夫今年45岁,“8月28号晚上,他因为肚子痛被送到青岛市即墨区中医院急诊,确诊胰腺炎,8月29日办理住院,按胰腺炎治疗。期间主治医生通知我们9月6号可以出院。但是我丈夫觉得肚子还是有点痛,就没有出院。”
45岁死者8月29日门诊病历诊断为急性胰腺炎
赵女士没想到,9月5日丈夫突然亡故。“当天他感觉能稍微好一点,因为第二天就要出院,他朋友就用轮椅推着他出去散步,离医院很近,就在医院斜对面的体育场溜圈。晚上9点多钟,他只喝了一点稀饭,喝着喝着,人就不行了。”
赵女士表示:“打120把他送到医院急诊科去抢救,他当时还是医院的病人,我们并没有办理出院。急诊医生说他在120急救车上已经没有心跳了,但是我们没有放弃,一直到12点半,到次日凌晨1点钟左右,就抢救无效,人就没有了。医院说要么是肺栓,要么是心梗,具体死亡证明还没顾得上去开。”